此《笠翁对韵》是清代李渔(号笠翁)编撰的关于对仗、用韵的启蒙读物。全书按平水韵平声三十韵分编,分上下两卷,每卷十五韵部,每个韵目之下各有二到四则对文。内容包括天文、地理、花木、鸟兽、人物、器物等的虚实应对。此为琅环阁藏板,清光绪十八年刊本。
《笠翁对韵》按照 “平水韵 [1]” 上、下平声三十韵编排,共计九十段。每一个韵目下,为二到四例对文,且结构相同,都是十六句、八个韵脚。全书共计九十段对文,每段对文又各有对句十对,字对上则从单字对、双字对、三字对到五字对、七字对和十一字对不等。
序(米东居士题)
卷上:一东、二冬、三江、四支、五微、六鱼、七虞、八齐、九佳、十灰、十一真、十二文、十三元、十四寒、十五删
卷下:一先、二萧、三肴、四豪、五歌、六麻、七阳、八庚、九青、十蒸、十一尤、十二侵、十三覃、十四盐、十五咸
《笠翁对韵》按照中国古代韵书的原则,取每一个韵部的首字作为这个韵部代表字,如 “东” 即指平声第一部,“东” 是这一韵部的代表字。
李渔(1611—1680)原名仙侣,字谪凡,号天徒,后改名渔,字笠鸿,号笠翁,别号觉世稗官、笠道人、随庵主人、湖上笠翁等。金华兰溪(今属浙江)人,生于南直隶雉皋(今江苏如皋)。 明末清初文学家、戏剧家、戏剧理论家、美学家。素有才子之誉,世称 “李十郎”。